
因為那要在上帝審判臺前站立得住的公義,必須是完全的,並且與上帝的律法完全一致;但是在今生,即使是我們最好的行為,也都是不完全且被罪玷污的。
Darum, dass die Gerechtigkeit, die vor Gottes Gericht bestehen soll, durchaus vollkommen und dem göttlichen Gesetz ganz gleichförmig sein muß; aber auch unsere besten Werke in diesem Leben alle unvollkommen und mit Sünden befleckt sind.
這直接回應了上帝對公義的無限要求。要在上帝的審判臺前站立得住(vor Gottes Gericht bestehen soll),所具備的公義必須是毫無瑕疵的。這與要理問答前幾問中對上帝律法所要求的完全順服相呼應(參見問題 4)。
上帝所要求的公義不僅是量上的完全,更是質上的純粹,必須與神聖的律法完全相同。由於世上沒有人能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(參見問題 114),因此任何人的善行都無法達到這個標準。
要理問答指出一個殘酷的事實:即使是信徒在今生所行的最好的行為,也是不完全的,並被罪所玷污。這證明了我們不能靠著自己的行為在上帝面前稱義,哪怕是其中微小的一部分(ein Stück derselben)也不行。因此,基督的完全滿足、公義和聖潔是我們在上帝面前稱義的唯一途徑。
這賞賜不是出於功勞(Verdienst),而是出於恩典(Gnaden)。
Diese Belohnung geschieht nicht aus Verdienst, sondern aus Gnaden.
要理問答承認上帝確實會賞賜善行,無論是在今生還是來世。這避免了極端反律主義的誤解。
儘管有賞賜,但它並非基於我們的功勞。我們不能靠善行賺取或贏得(Verdienen)救恩或賞賜,因為我們的善行本身並不完全。我們的救贖是「沒有我們一切功勞,單單出於恩典」。
上帝的賞賜完全是出於祂的恩典和信實。上帝揀選在我們的善行上賜福,這是祂恩典的延伸,而不是對我們行為的應得回報。這維護了「唯獨恩典」(sola gratia)的教義。
不會;因為藉著真信心已經被栽植在基督裡的人,不可能不結出感恩的果子。
Nein; denn es ist unmöglich, dass die, so Christo durch wahren Glauben sind eingepflanzt, nicht Frucht der Dankbarkeit sollen bringen.
這個問題預設了反對者常見的批評:如果稱義完全是白白的恩典(白白的赦罪),且與善行無關,人豈不是可以肆無忌憚地犯罪嗎?
要理問答給予了堅決的否定,並指出稱義的教義不可能導致放縱或邪惡。
強調了真信心與基督的聯合(eingepflanzt,栽植)。真信心不只是頭腦的認知,更是聖靈所作的、使人與基督聯合的心靈信靠。
這個「不可能不結出果子」的雙重否定句,強調了真信心必然帶來行為上的改變,即感恩的果子。信徒做善行的原因,不是為了賺取救恩(功勞),而是為了對所領受的救恩表達感恩(Dankbarkeit)。這證明了因信稱義是第三部分(論感恩)的基礎,而不是聖潔生活的阻礙。
既然我們最好的行為也「是不完全且被罪玷污的」,我們必須承認自己在上帝面前沒有任何可誇耀或值得稱義的功勞。我們必須在一切事上尋求基督的完全公義,不嘗試將自己的行為加入救贖的基礎中。
雖然我們的善行不能賺取功勞(Verdienst),但上帝仍出於祂的恩典(Gnaden)應許要賞賜它們。我們應當以感恩的態度去行善,並將今生和來世所領受的一切祝福,都視為上帝對祂所賜予公義的進一步憐憫,而非我們應得的工資。
稱義的教義不會使人變得不顧一切。相反地,一個被真信心栽植於基督裡的人,其生命的必然結果就是結出感恩的果子。這種感恩(Dankbarkeit) 成為我們一生中努力行善、脫離罪惡、並活出與上帝形象相稱的新生命(Auferstehung des neuen Menschen) 的根本動力 。
真信心必然帶來感恩的果子。因此,我們在世上行善的目的之一,是為了「藉著(信心的)果子,在我們自己裡面確定我們的信心」。善行是我們屬於基督的確鑿證據,而非我們得救的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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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德堡要理問答 Heidelberger Katechismus